根据《关于“文艺大众哺育工程”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甬文联〔2017〕13号)精神,经研究,宁波市文联决定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青年文艺人才“春蕾计划”个体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内容
个体项目申报紧紧围绕“学党史办实事送服务”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个主题。
二、基本条件
个体项目申报对象必须是市及区县(市)文艺家协会青年会员(不含省级、国家级会员),宁波市户籍或在宁波取得居住证3年以上(以社保凭证为准),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1年1月1日后出生)人员。
三、项目推荐
由县(市)区协会推荐申报,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申报表、个体项目实施方案、申报人户籍证明或社保凭证报市摄协秘书处,逾期视为放弃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推荐协会要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周密选拔推荐,确保申报的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和高质量。
(二)申报人员认真如实填写《宁波市青年文艺人才“春蕾计划”个体项目申报表》。
(三)申报的项目需在本年度完成。
(四)推荐人选最终经市协会主席团集体研究后推荐2-4个项目报送市文联协会部。
《宁波市青年文艺人才“春蕾计划”个体项目申报表》和个体项目实施方案要求,请联系市摄协秘书处获取。
联系人:汪琳;电话:15824202177(微信同步)